以假換真 監守自盜?鼎城法院這樣判
2025-03-07 16:48:29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萌 | 作者:魯進 | 點擊量:8307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魯進)
近日,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,被告人馮某因盜竊金器,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。
?馮某系某個體經營金店的銷售,工作期間其因銀行貸款逾期等原因產生了盜竊店內金器的想法,之后馮某利用該店交接只清點金器數量的管理漏洞,通過以假換真的方式盜取了店內價格為3萬余元的黃金手鐲,并進行變賣獲利。案發后,馮某經公安民警電話傳喚到案,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,并向被害人退賠全部損失,自愿認罪認罰。
鼎城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盜竊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,鑒于其有自首、認罪認罰、退賠被害人損失的量刑情節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?
法官提醒,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。世上沒有不勞而獲,所有想要的東西都要自己雙手努力創造,切勿心存僥幸、以身試法。同時,也提醒廣大群眾提高防范意識,避免造成財產損失。
責編:周萌
一審:周芝華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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